山东大学孙教授竞选人大代表(续)

参选之十七
| 在现代法治国家的选举过程中,公权力(包括司法、行政)必须保证公平公正。不能偏倚于竞选者某一方,某一个党。但是在山大的区人大代表选举中,山东大学的公权力却明显的不公平,不公正。
(一) 在提名阶段
有些院系的办公室工作人员,拿着国家的工资,利用办公时间,使用办公电话,介绍某些特定的候选人,这些人中很多后来成了”正式候选人”,本人在这之前,多次明确告诉院领导(一次是当着办公人员的面)我要参选。他们为什么不同时用电话告诉院里的教工呢?
山大某些公职人员,用工作时间为特定的人拉选票,可能候选人也不知情,那是谁给这些公职人员下达的工作指示呢?
(二)竞选阶段
10月19日到 10月23日期间,我在南院宿舍贴出竞选海报,全部被撕被盖,我白天贴,他们黑夜里盖,由于大家的抗议, 24日起南院撕盖竞选海报活动突然停止。有人怀疑这是公权力所为。
11月5日我到山大老校三宿舍、五宿舍张贴了选举海报共八张, 11月6日上午被全部撕盖,在这之前,有人看到是公安便衣干的。
(三)11月6日,有些院系召开学生班长副班长会议,会上传达了对竞选人孙,文.广的对策、指示,让他们转告学生,”不要听孙,文.广的演说”, 11月7日某学院召开党员紧急会议,通告说,有的独立候选人受海外势力支持,要竞选,让同学不要去听,去听的,见到了要拉回来。不能投独立候选人的票,谁投了他的票,我们是能查出来的,查出来后要查处该生和直接负责人。
我坚决反对山大的公权力不公。
(四)11月4日我去老校学生食堂前,会见选民,展示看板(用绳悬挂),山大公安处的人出来说:挂横幅有批件吗?我说:没有。他说:没有批件不准挂。我和他争执起来,后来我和他说,要与他们处长讲话,进了办公室,他提供了号码,接通了电话。最近达成协议,我把看板从绳上取下来,放在地上展示。
11月6日,我再次去老校学生食堂前展示看板,公安处的人再次来到现场,收起看板准备拿走,我向他提出抗议,他让我去公安办公室,我大声地问”你有传唤证吗?”他说”没有”,我再问:你有逮捕证、拘留证吗?他说”没有”。我说:既然没有合法手续,你为什么要叫我到公安办公室去?这时聚集了很多大学生。他们看势头不对,就走了。
种种事实说明,山大在这次选举中对我是不公正的。
孙,文.广于山东大学
2007年11月 8日(此稿已经在校园内散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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